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五一”既是“国际劳动节”,也是中国人的“小长假”。“五一”期间,湖北多地法院发布劳动者权益保护和旅游维权典型案例。其中,法院在有关案例中指出,旅行社私自改变旅游行程要退还游客旅行费,公司辞退拒绝调岗员工属违法行为,恶意欠薪“跑”到菲律宾回国后要被判刑……
旅行社私自改变旅游行程要退钱
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人民法院发布案例,以原告文某某为代表的25位旅行者与某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参加该旅行社组织的泰国六日游,该旅行社收取游客旅游费后,组织原告文某某等人到达重庆,以无机票为由一再改变旅游行程,文某某等人不满其行为,决定返回咸丰,并向旅行社请求退费。
双方经多次协商,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返还文某某等人的旅行费39600元……2019年1月10日来公司退钱”。履行义务期间届满,某旅行社未向原告等人支付相关费用,文某某等人遂诉至法院。
咸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在原被告双方已经签订旅行合同的情况下,被告一再更改旅行行程,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原告可以要求被告退还旅行费。咸丰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某旅游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文某某等人每人旅游费1980元,共计人民币39600元。
公司辞退拒绝调岗员工属违法
员工拒绝调岗可以辞退吗?黄冈市蕲春县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例,判决因调岗辞退员工的企业违法并支付补偿金。
2022年6月30日,某公司对小明作出了调岗决定,将其工作岗位由客服部调至安保部,并要求其7月报到。小明明确表示不同意调岗,并继续在原岗位正常工作。后该公司以其绩效考核连续三个月不合格,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为由对其予以辞退。
小明遂申请劳动仲裁,蕲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支付小明经济补偿金及被扣发的工资。该公司不服裁决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查明,小明与该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自2019年10月22日起至2022年10月21日止。工作内容为客服员,后小明一直在该公司任客服专员一职。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但用工自主权的行使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范围。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为客服部客服员,原告未与员工协商一致,单方对员工进行调岗且未能同时举证证明调岗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或被告不能胜任原岗位,故其调岗行为不具备合法性。且员工小明收到调岗通知后,及时表达了拒绝调岗的意见,并继续在原工作地点正常工作。
最终,法院认定该公司系违法解除,应当支付小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及被扣发的工资。
恶意欠薪“跑”到菲律宾也要被判刑
恩施州恩施市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2019年6月至10月,被告人严某某在恩施市航空路负责经营恩施市某美容美发养身会所期间,拖欠郑某等11名员工工资共计人民币69000元。
同年11月4日,郑某等人向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局工作人员多次短信联系严某某接受调查,其接到短信后未按规定时间到该局配合调查,后该局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严某某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工资,但其仍未在指令期限内支付。同年11月19日,严某某从广州白云机场乘机飞至菲律宾,2021年6月22日回国。
恩施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严某某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故依法判处被告人严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指出,恶意欠薪损害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增加生活压力,严重影响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保障民生,促进相关用工主体依法经营以及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