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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化粪池排水管起纠纷,两邻居大打出手,法官这样说……

极目新闻 2024-11-20 13:03:06 阅读量: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黎红文 陈章颖

实习生 雷文琦 黄路路 曾伊可

只因清理化粪池改造排水管,邻里之间竟大打出手。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排除妨害纠纷作出判决,认为改造排水管的邻居不仅违反了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相邻关系原则,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产生的污水还会引发更多纠纷,驳回其继续排放污水的诉讼请求。日前,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李先生和张先生住在同一个村子,两家是邻居。李先生准备清理化粪池,计划改造原卫生间排水,准备切开原公路段排水管再建新管,将水汇集到张先生家排水沟排出。2021年,双方在村民委员会的见证下达成协议:李先生家中下水经过三格化粪池过滤后,方能流入户外下水管道;户外管道一经修复后,任何个人不得对管道进行用途改变和损毁,管道属于村集体资产;人行道东边由张先生管理,人行道西边李先生房前由李先生管理。协议签订后,李先生着手开始修建排水管,排水管接入张先生家后院墙根原用于排雨水的排水沟。

等工程完工,发现排水效果不尽如人意。李先生修建的排水管没有全程埋入地下,排水管接入张先生家的排水沟后即呈裸露状态,污水直接在露天环境中排出。露天的污水引发阵阵臭味,引起张先生家十分不满。

无奈之下,张先生将两家之间小路靠自家一边的土地用水泥板围起来。李先生的孩子见状踢翻了水泥板,张先生立刻把排水管堵住。2022年,双方为此发生肢体冲突。此后,双方为排水问题争执不休,2023年3月,李先生一纸诉状将张先生告上了武汉市黄陂区法院,认为张先生违反调解协议,要求其排除妨害,恢复排水并赔偿损坏水管损失3000元。

2023年5月,此案开庭审理。经审理,法院认为李先生、张先生为相邻关系,李先生要求疏通并恢复排水,其实质是要求法院支持其已经铺设的排水方案,是否支持其诉请仍然应当考查李先生已经铺设的排水方案是否合理。李先生认为其排水方案已经村委会调解并由双方签订了协议书,是张先生违反了协议,但是协议书的内容仅为框架性协议,并未对排水具体方案进行约定。李先生的排水方案是否合理无法通过协议书进行判断,仍应按照现实的排水情况来具体分析。

根据现场勘验结果,李先生家现有排水管线路最终出口在张先生家后院墙根的排水沟,污水从进入排水沟后即为露天状态,势必将影响周围环境卫生。污水还将向南流淌,有可能穿过断墙流向张先生家南面的小巷。露天污水影响的将不仅是张先生家,还影响张先生家南面的邻居,从而引发更多纠纷。因此李先生家目前的排水方案并不合理,如果继续按照李先生家现有排水方案实施,将损害张先生家的利益。

考虑双方是邻里关系,双方矛盾依旧无法从根源解决,为此,承办法官多次会同当地村委会、司法所进行现场勘查、调解,在法院努力下双方基本同意了全程埋管的排水方案,但因一些细节问题,双方最终未达成调解。最终经过判决,对于李先生的诉讼请求,该院不予支持。宣判后,李先生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张先生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在公众区域范围内阻断李先生的排水是进行自力救济,不构成对李先生的侵权,日前,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李先生的上诉,维持原判。

承办法官提醒,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不动产权利的行使并非绝对的,权利人行使所有权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以及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全文涉案当事人系化姓)

责任编辑:韦武霞 值班主任: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