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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离职,公司监事登记不改?法院发通知,高效督促企业完成变更手续

极目新闻 2024-06-18 11:50:51 阅读量: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韩雪薇 向玲

张某原来担任某公司的监事,他辞职后,发现公司仍未进行变更登记,该公司在工商登记上记载的监事还是他,张某多次与公司沟通无果,近日,他向武汉市江夏区法院起诉该公司,法院依法向该公司发出了督促办理手续的通知,该公司用时5天完成了监事变更手续,张某也撤诉了。

2014年3月,某公司成立,由张某担任该公司的监事,2015年年底辞职。因公司监事变更问题,张某与某公司产生了分歧。张某认为,其已辞职且自己的监事任职期限已届满,实际未再参与公司的管理。然现某公司还在继续经营,工商登记上所记载的监事仍系张某。张某与某公司多次沟通,但该公司仍未进行变更登记。

今年6月,张某向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监事。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在接到案件后,迅速展开审理工作。承办法官在送达阶段与某公司联系,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认定张某所提问题属实,并依法向该公司发出了督促办理手续的通知,强调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进行监事变更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的合规性。

接到法院通知后,某公司积极响应,高度重视,认为这不仅是一次简单的法律诉讼,更是对企业合规管理的一次深刻警示。某公司迅速行动,在法院的督促下,该公司仅用5天时间就完成了监事的变更手续。张某对法院的公正审理和公司的积极响应表示满意,并决定撤回起诉。

6月11日,张某撤回申请,签署民事裁定书,该案所涉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武汉市江夏区法院通过依法审理和及时提醒,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为企业合规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该案的圆满解决,充分展现了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涉企纠纷化解工作的高效与公正。承办法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服务,为市场主体纾忧解困、提高市场主体抵御风险能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再优化。

责任编辑:王原贵 值班主任:谢礼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