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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贩卖假烟,非法经营被判刑

极目新闻 2024-06-07 19:50:18 阅读量: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李稳奘 向玲

近年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以司法智慧和担当为辖区市场主体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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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底,两人因非法经营售卖假烟被江夏区人民法院判刑。2023年7月开始,高某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生产、经营和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从钟某某处购进假冒伪劣卷烟后销售牟利,并约定待卷烟销售完后再支付现金。后高某某在武汉市江夏区某小区附近接收其上述购进的卷烟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过清点,当场查获卷烟价值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

随后,执法人员从高某某租住的房屋内查获多条卷烟。经抽样检验鉴定,除部分卷烟外,其他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2023年9月8日,钟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件移交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后,承办法官经过审理后认为,高某某、钟某某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明知烟草是国家法律规定属于专营、专卖的物品,仍收购并销售假冒伪劣卷烟,违反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钟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判处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二被告当庭表示服判。

近年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积极对接烟草专卖行政等部门,建立和完善打击非法经营烟草犯罪长效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利用各种渠道销售假冒卷烟、贩售走私假烟等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深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立足辖区发展大局,积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以典型案例说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规范市场秩序,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简俊晖 值班主任:谢礼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