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宁交执记者李娜)掀开捆得结结实实的雨布,里面不仅有超载的货物,还藏着11吨3类易燃液体,而这辆车和驾驶员都没有危化品运输资质……这是近期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在超限超载运输查处中遇到的一个危险案例。驾驶员心怀侥幸超限超载、无证运输危险品,最终被执法人员查处。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期南京高速交警九大队查获一起货车超限违章,随后交警将车辆带至G4211苏皖省界公路超限检测站,由交通综合执法人员对超限车辆称重、驳载。
“这辆货车车货总重应为49吨,称重为51.8吨,实际上超载并不多,按说只需进行卸驳载。”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三大队一分队队长张然说。
没想到,驳载时,细心的执法人员发现,掀开该车外层雨布,将外层货物移开后,下层还堆放了许多桶装物,桶侧面有易燃液体3的危险品标识和二维码。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可以下载“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说明书上明确写明危险货物品名、类别及运输车辆要求。为进一步核实危险货物情况,执法人员拨打了桶包装上的生产厂家电话,确认了该货物为危险品。
执法人员问:“你装货时公司有无告知你所运货物为危险品?”司机申某回答说:“没有告诉我是危险品,我问他们这个货物我能不能运,他们告诉我盖上篷布就行。”
问话中,驾驶员申某一度想掩盖自己的违章行为,一直强调自己文化水平低,看不懂危险品,装货卸货都是其他人做的,自己只负责开车。在执法人员的耐心普法下,最终,申某承认是自己为了逃避检查,将11吨工业漆(3类易燃液体)放在货车下层,上层及尾部堆放了其他货物进行遮挡,车厢外层还包裹了雨布。
执法人员随后联系危险品生产厂家及发货方,由厂家联系危险品运输车辆将危险货物驳载运回了仓库。而该车所属公司因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被交通运输部门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加大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保障道路运输的安全稳定,近期,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三支队、南京高速交警九大队、安徽皖通公司宁马收费站,通过建立联动联查机制,多次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危险货物运输对车辆和从业人员有严格要求,需要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相应资质,切忌抱侥幸心理,违规运输。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将加强与高速交警联勤联动,加大运输车辆检查力度,维护交通运输安全。
(通讯员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