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30日讯,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公安厅原二级巡视员曾湘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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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曾湘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和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车辆;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亦官亦商,违规经商办企业;利欲熏心,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案件处理、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曾湘澜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曾湘澜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极目新闻梳理公开资料发现,曾湘澜,汉族,1965年12月出生,广东翁源人,在职大学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广东省公安厅副督察长兼警务督察处处长,汕头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广东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
据上观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1月19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广东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曾湘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在曾湘澜之前,还有一个曾任汕头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的厅官被查。2021年5月11日,广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江楷鑫被查。公开履历显示,江楷鑫,男,1965年4月出生,汉族,广东普宁人。同样长期在广东省公安系统任职的江楷鑫,自2011年10月起任汕头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自2014年7月起任佛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后任广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副书记等职。
去年12月10日,江楷鑫被“双开”。江楷鑫被指生活奢靡,贪图享乐,安排民营企业主租用高档寓所供其享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搞权色、钱色交易;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竞拍、项目开发、案件查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去年12月31日,广东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第一起即为江楷鑫长期违规使用管理服务对象场所吃喝玩乐等问题。通报显示,2018年至2020年,江楷鑫先是使用某私营企业主租用的公寓,后又授意其租用一套住房,内设影音室、按摩室、茶室,配备厨师、保洁人员,专门用作个人休闲娱乐,举办家庭、朋友聚会。2013年至2020年,江楷鑫多次收受4名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36.8万元,长期喝年份茅台酒和名贵红酒,抽进口雪茄,饮高档陈年普洱茶。江楷鑫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极目新闻综合广东省纪委监委、上观新闻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