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右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杨千河乡境内的三十二长城被人挖开一个缺口。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和王某在长城附近施工时,为了节省路程,用挖掘机将古长城原有豁口开挖成一个大缺口,以便于挖掘机从该缺口处通行,对明长城的完整性和文物安全造成了永久破坏。(9月5日 光明网)
山西省右玉县境内的三十二长城是明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有“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豪迈悲怆,还有“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塞外风情。因其现存较完整的边墙和烽火台,具有重要的保护和研究价值,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然而,这一避开战争硝烟的遗址,如今却被人为挖断,令人既愤懑又痛心。
这起事件不仅对明长城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坏,更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文物保护法》和《刑法》规定,破坏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明长城被挖掘机拦腰“挖断”,同时还挖开了文物保护的缺口。在我国,长城遗址绵延万里,绝大多数位于野外,点多面广,文保部门难以做到每时每刻盯守,保护起来确实有一定难度。近年来,多地也出现毁损古长城的案例。如,2021年,河北保定一公司损害紫荆关古长城及周边环境被判赔百万余元;2022年,位于岢岚县王家岔村附近的宋长城,有将近百米古迹被涉农企业在修建沙棘茶园种植基地时夷为平地。
每一处长城遗迹,都是重要的不可再生资源,一经破坏再难恢复。虽然保护存在一定难度,但主管部门应积极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及时处理发现安全隐患;与此同时,还要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可通过新技术强化文物遗址的日常监测和隐患排查能力,坚持从严管理、防患未然。
平心而论,一些人对历史文化遗址缺乏爱护之心,主要是对其珍贵价值缺乏认识。对此,有关部门还可借助“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法治宣传日”等有利契机,向广大民众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营造全民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说到底,保护长城遗址不只是辖区的职责,更是每位公民的责任与义务。对于普通人来说,应从自身做起,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投身到文物保护中来。
孔德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