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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助企业重生,300多人有了工作岗位

极目新闻 2024-12-16 20:22:17 阅读量:

极目新闻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陆明 周凡 李雅洁

12月16日,湖北省监利市某纸业公司车间内,工人们一片忙碌,热火朝天。而在一年多以前,这家企业一度陷入经营困境。经过破产重整,该纸业公司实现了涅槃重生。

避免“一破了之”,引资1.5亿元帮企业重生

某造纸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为1亿元整,后因市场环境变化和自身经营不善等原因,资金链断裂,逐步陷入债务危机,陆续被债权人诉至法院并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监利法院发现该公司已具备破产条件但仍有挽救价值。经引导和释明,该公司于2023年2月向监利法院申请破产和解,监利法院裁定受理,同年6月该公司与债权人达成一致,通过了和解协议。

然而,因市场环境变化,该公司自救再次陷入困境,和解协议无法继续履行,2023年10月,监利法院裁定终止该公司和解协议的执行。

按照常规程序,和解失败应转入破产清算程序,但监利法院研判认为,如果简单“一破了之”,公司资产将低价出售,债权人、债务人的利益都会受到极大损害。如对某公司破产案件采用重整程序,可有效提升债权人的债权清偿率,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地方经济发展。

经监利市政府、法院、债权人、债务人多方研判,认为该公司具有不可再生的资源和优良资产。2023年11月,债权人向监利法院申请将某公司转入破产重整程序。

同年12月,监利法院裁定受理某公司破产重整,按照“政府主导协调、法院依法推进、管理人具体操作、债权人会议决定”的原则,推动重整程序有序进行。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监利市委、市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专项会议推进重整工作,成立了合规审查、信访维稳、投资人招募、服务帮办四大专班。通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投资人,将投资人综合实力、公司业绩、投资计划等纳入评标规则。

经过历时112天的破产重整程序,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引资1.5亿元。如今,重获生机的企业为当地带来就业岗位300余个,预计年纳税近千万元。

全省法院通过破产审判盘活资产270亿元

“办理破产”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中的重要指标之一。

作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工作的牵头单位,湖北高院连续两年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活动中将破产审判尤其是破产重整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提出要切实发挥破产重整制度作用,把法院当作“生病企业”的“医院”,多重整,少清算。

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为契机,湖北高院在十堰市、麻城市、恩施市、秭归县、谷城县等地法院试点“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改革,实现对危困企业的尽早挽救和事后修复。在“荣新公司破产重整案”办理过程中,麻城法院进行信用修复,顺利引入投资人,1360套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

武汉破产法庭是中部地区首个破产法庭。“中安科重整案”是武汉破产法庭成立后审结的首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仅用50天成功化解债务38亿余元。

十堰、荆门中院为高效办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探索出了“预重整+重整”的办案新模式,跑出挽救上市公司的加速度。其中,十堰中院“华昌达重整案”仅用时32天,成为全国历时最短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之一;荆门中院57天办结凯瑞德破产重整案,使“ST”凯瑞德及时“脱帽摘星”。

全省法院将破产重整作为降低企业制度性、经营性成本的抓手,保护和拯救困境企业、妥善化解涉众矛盾、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

武汉中院办理的翼达公司破产重整案,企业重整成功后年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较重整前增长243%;咸宁两级法院推动一批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盘活37万平方米的烂尾楼项目,保障了3000余户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兑现了近3亿元债权。

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高院民二庭了解到,截至2024年11月,全省法院通过破产审判盘活资产270亿元,安置分流职工近1万人。

责任编辑:简俊晖 值班主任:谢礼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