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日报讯(记者张乐克、通讯员朱俊峰)矿区边坡出现滑坡,企业安全记录竟为没有隐患。10月22日,十堰市应急管理部通报今年查处典型案例,其中个别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不容乐观。

近日,十堰市郧阳区应急管理局在对辖区内某矿山企业进行例行执法检查时,意外发现一起未如实记录的安全隐患。这起隐患的发现源于该矿区基建范围内的一段矿区道路。具体位置在0+500米处,路段长约30米的边坡发生了滑坡。令人震惊的是,施工单位湖南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安全员在滑坡当天的巡查中已经发现了这一险情,并口头向项目负责人汇报。然而,当执法人员查阅该公司相关的边坡检查表时,发现这一关键隐患竟然没有被如实记录。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企业有责任如实记录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情况,而湖南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该法律。经过取证,该公司的违法事实被确认,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的决定,并处以2万元的罚款。
“作为矿山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将每一处发现的隐患如实记录,是防止事故发生的关键。”十堰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道。今年以来,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加强了对矿山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面,严格审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以及对复工复产、节假日、汛期等特殊时期的严格监管,确保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维护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这次执法检查无疑是对矿山企业提醒:安全记录不容儿戏,每一次巡查和每一条记录,都是守护企业安全、维护员工生命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