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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细致审查找到突破口:一个电话号码成涉毒案破案关键

湖北日报 2024-09-17 16:41:21 阅读量: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曾静 杨俊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想以“零口供”逃脱惩罚,检察官细致审查,不仅找到了突破口,还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经利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两年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陈某提出上诉,恩施州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9月4日至6日,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媒体记者赴恩施州检察系统集中采访调研,利川市检察院介绍了该案的办理详情。

去年4月8日,章某某(另案处理)找到陈某买冰毒、麻果用于吸食及贩卖牟利。半月后,1名吸毒人员购买的冰毒被民警查获,办案民警随后顺藤摸瓜将上游贩卖毒品的陈某等人抓获。

去年9月5日,公安机关以陈某涉嫌贩卖毒品罪移送利川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讯问,陈某拒不承认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审查后发现,该案其他相关证据也较薄弱,起诉难度大。

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情况全面梳理,发现章某某在供述中提到:“给了陈某5000元现金,还给他提供的一个支付宝账号转了4000元。”然而,相关证据材料中,交易明细上只有一个电话号码,并没有收款人的信息。

“找到该支付宝账号的收款人对查明案件事实、补强证据链条至关重要。”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除贩毒之外,陈某极有可能还涉嫌洗钱犯罪。

对此,检察官向公安机关提出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的要求,尤其是就交易明细上显示的电话号码使用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积极引导取证。

调查结果显示,该号码注册的微信号果然是陈某的好友,而且在毒品交易的前几天还和陈某有聊天记录。检察官及时与侦查人员联系,迅速查实了微信号的实际使用人为兰某某。兰某某证明陈某用其持有的支付宝收过款,并操作转账。

1月19日,利川市检察院以陈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对其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宣判后,陈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责任编辑:胥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