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差评 群众来评
不满意
就在湖北交警“执法评道”
微信小程序投诉
咸宁的胡先生
通过“执法评道”小程序
2023年6月28日
胡先生未佩戴安全头盔
无证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
在桂乡大道020号路灯杆前
与一小轿车发生碰撞
咸宁交警认定
胡先生承担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因其不服责任认定
遂向咸宁支队申请交通事故复核
经支队复核维持原认定后
便通过“执法评道”小程序
提交了“执法有异议”的评价意见
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在“执法评道”系统后台
收到该评价后
立即调取执法记录仪
事故音视频及查询相关案卷材料
确认对胡先生下达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责任划分公正
民警通过多次电话、上门等方式
向胡先生释法明理
并耐心听取其意见和诉求
考虑到其实际困难
为其争取到2万元
事故救助基金困难补助
这一系列的举措
让胡先生深刻感受到
民警的真诚和职责
也充分意识到自己
在这场交通事故中
确实触犯了交通法律法规
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交警部门的执法工作
表示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