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
通讯员 曾奇
高速公路上,一辆小车突然向左变道,结果被后方车辆追尾,11月6日,该车女司机来到湖北高速交警蔡甸大队接受处理时,承认自己没有注意后方车辆,高速交警以其变更车道影响后方车辆正常行驶,认定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图为白色小车被追尾前正在向左变道(行车记录仪视频截图)
11月5日傍晚6时31分,沪渝高速武汉西段往上海方向,一辆白色小车行至武汉西收费站附近,突然向左变道,在其后方行驶的一辆黑色轿车刹车不及,追尾撞上白色小车,所幸,白色小车驾驶员宋女士和黑色小车驾驶员都只受了轻微伤。
11月6日,白色小车驾驶员宋女士来到湖北高速交警蔡甸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她承认自己变道时没有注意后方正常行驶车辆。高速交警认定其违法变更车道导致发生事故,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有人认为只要是虚线就能变道,其实不是这样。民警提醒,变道时,除了不能压越实线,还应遵守《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这些规定: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