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23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结果(含拟录取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公示期为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最终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8262
电子信箱:117238877@qq.com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楼431办公室,邮编: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3年0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