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26日消息,山西省委原副书记商黎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商黎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商黎光,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商黎光利用担任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副书记、常务副书记,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市长,河北省沧州市委书记,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山西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商黎光(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商黎光,1963年11月出生,河北巨鹿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商黎光曾任河北省纪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宣传教育室副主任(正处级)、宣传教育室主任(2001年8月明确为副厅级),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2006年,商黎光任河北省纪委副书记,4年后任常务副书记。2013年,商黎光任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市长,次年转任沧州市委书记,2016年跻身河北省委常委,任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2017年,商黎光跨省任职,转任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21年10月,商黎光任山西省委副书记。
2023年9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山西省委副书记商黎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2月,商黎光被“双开”。
经查,商黎光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活动安排,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瞒报个人有关事项;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胆大妄为,贪婪无度,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商黎光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商黎光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极目新闻综合高检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山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