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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动植物园及其员工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检察院发布公告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3-02-11 14:10:16 阅读量:

记者邱明

近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正义网发布一条信息,显示为对山东鲁南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原临沂动植物园)及肖某、刘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上述公告表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山东鲁南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原临沂动植物园)及其员工肖某、刘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侵害国有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该院。

记者查阅相关公开信息获悉,山东鲁南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8月10日,注册地位于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朝阳街道厦门路与沭河大道交汇处,该地址与临沂动植物园地址一致。经营范围包括动物园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野生动物保护;花卉种植;植物园管理服务;野生植物保护等。许可项目涉及动物饲养;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等。

临沂动植物园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旅游区共分为七大主体功能区,是山东省拥有国宝大熊猫、金丝猴,以及白虎、东北虎、非洲狮、金钱豹、长颈鹿、河马等各类珍稀野生动物的动植物园。

责任编辑:简俊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