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周丹
通讯员 尹爽
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公布,武汉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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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分别为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
批复要求,试点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紧紧围绕本地区发展定位,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塑造国际竞争和合作新优势,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批复指出,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大胆实践,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开展差异化探索,在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服务业的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六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推进,组织开展成效评估,确保各项改革开放措施落实到位。
据了解,此前,武汉市曾获批全国“十三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