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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不缴社保,法援帮他拿到赔偿

极目新闻 2022-11-03 20:29:22 阅读量:

极目新闻记者 李庆

通讯员 徐丹

“工作15年了,公司都没给我买社保,还无故将我调岗……”去年5月,市民王师傅来到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向值班律师诉说自己的遭遇,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王师傅2006年进入武汉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司的安排下,王师傅来到武昌一小区当保安,他十分珍惜这份工作,还曾因工作出色而得到公司通报表彰。

2021年初,公司告知王师傅,要将他转入另一家物业公司,考虑到工作机会难得,王师傅同意了岗位调整。

转入新公司后,公司仍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帮他缴纳社保,几个月后,公司再次将他调岗,王师傅多次与新公司沟通,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他被迫选择离职。

“十五年来我一直认真工作,我希望法律能够帮助我维权。”王师傅说。

资料图

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了解情况后,认为两家公司确实侵犯了王师傅的合法权益。经审核,王师傅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即为其办理手续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

在律师的指导下,王师傅向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两家公司向其支付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社保损失等。

庭审过程中,公司称与王师傅之间属于劳务关系,针对公司方的辩解,援助律师向仲裁庭提交了工作证、考勤记录,以及公司对王师傅作出的嘉奖通报等多种证据。

仲裁庭据此认定,两家公司虽然没有与王师傅签订劳动合同,但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最终仲裁庭裁决,两家公司应当向王师傅支付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社保损失等共计12.5万元。

拿到仲裁裁决后,两家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再次指派律师,为王师傅提供法律援助,公司方要求撤销仲裁裁决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最终,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王师傅成功拿到了两家公司支付的赔偿款。

责任编辑:张杰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