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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建设用地土壤风险,湖北这么做……

极目新闻 2022-10-25 14:48:14 阅读量:

极目新闻记者 柳琛琛

通讯员 李斌

10月25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净土保卫战工作成效。极目新闻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湖北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土地开发利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的要求。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事关人民群众‘住得安心’。”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负责人易华军介绍,对从事过化工、焦化、电镀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地块,依据相关规定纳入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并更新湖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法定义务;建立并更新湖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名录内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对拟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有序推进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主要采取清理污染源、划定隔离区、开展地下水监测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同时,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督促土地使用权人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加强土地用途变更、收储、出让等环节的监管,共同保障重点建设地块安全利用。

易华军在发布会上说,通过“促联动、强监管、防风险”,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制度,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确保土地开发利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的要求。

“土壤一旦污染,治理和修复费用大、周期长,因此,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易华军表示,下一步,将采取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加强拆除活动管理等措施,以在产企业为重点,强化在产企业的污染预防,确保企业用地不再新增土壤污染。

易华军介绍,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要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要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实施,防止拆除活动造成二次污染。

在发布会上,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巫勇表示:“‘无废城市’建设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不是表示城市没有固体废物产生,而是要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通过‘无废城市’建设,降低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给土壤、地下水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可以有效促进净土保卫战。”

巫勇介绍,湖北省武汉、襄阳、宜昌、黄石市列入了“十四五”时期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四个城市政府制定《“无废城市”实施方案》,目前,按照方案要求,正在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和有效处置、推进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等各方面工作。

责任编辑:张杰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