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王云飞 黄娇
近日,荆州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支点建设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以来荆州市检察机关开展“保护科技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长江大保护”等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明科介绍,今年以来,荆州市检察机关扎实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助力长江大保护”三个专项工作,全力护航荆州高质量发展,为支点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实依法平等保护。荆州市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涉企案件1362件,依法批捕、起诉串通投标、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涉营商环境犯罪案件112件213人。石首市检察院办理的依法支持6名超龄劳动者起诉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和依法支持18名农民工起诉追索劳务报酬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深入推进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督促清理涉企“挂案”69件,督促解除超范围“查扣冻”资金3000余万元。荆州区检察院监督撤销一起长达13年的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助力企业卸下历史包袱。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提升行动,公安县检察院、松滋市检察院、江陵县检察院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项目。
发布会现场
保护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严厉打击侵害科创主体犯罪,批捕6件9人,起诉10件22人;办理涉科创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18件。洪湖市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行业治理”模式推动“洪湖莲藕”地理标志保护,荆州区检察院办理陈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制发的社会治理建议,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科技创新典型案例。建立“宜荆荆恩”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都市圈知识产权区域协同治理。加大对“白云边”“洪湖莲藕”“江汉大米”“笔架鱼肚”等知名商标企业和共用地理标志保护力度。荆州区检察院、石首市检察院、松滋市检察院成功申报全省知识产权先行区试点;荆州区检察院、洪湖市检察院被国家版权局表彰为“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
助力长江大保护,服务美丽荆州建设。紧盯洪湖流域水质改善目标,出台检察机关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十条措施”,立办长江大保护专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5件,发布了一批涉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典型案例。紧盯扬尘污染、油烟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臭气直排、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造假等突出问题,办理了一批有亮点、有影响、有成效的案件。监利市检察院办理的散煤未采取密闭措施违规堆放案,督促行政机关推动约30吨散煤安全堆放,消除大气污染隐患。针对典型个案、类案背后暴露出的行业管理、社会治理问题,制发高质量检察建议,加强跟踪督促,推动行政机关加强监管,引导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