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客户端

私拉电网落入“法网”,村民捕售野味电伤他人获刑

极目新闻 2024-04-25 17:48:45 阅读量: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鲍欢 田玮书

为了保护自家农田不被野生动物捣毁,私自在农田周围架设电网,借此做起售卖野味的生意,不曾想自以为安全的操作,却将路过行人电伤。

4月23日,这起由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非法狩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公开审理,被告人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abf411b424dfe587ad0400f5afb5a60b_pub_cb20240425150826180077.jpg庭审现场(通讯员供图)

擅自架设500余米电网护农田

61岁的秦某,一人独居在十堰市柏林镇,依靠种地为生。随着生态环境越来越好,野猪、野鸡等野生动物经常夜间下山祸害庄稼,秦某很是气恼。

2019年起,秦某就开始在菜地周围放置捕兽夹,但效果并不好。2019年7月,秦某听说拉铁丝网通上电能防野生动物,于是托人在网上购买了一台高电压电容器,自己又买了一卷7公斤重的铁丝,把铁丝网沿着山体覆盖到自家约9亩的农田周围,再使用高电压电容器接通电网,给铁丝网通电。每天19时天黑后,秦某打开电源开关通电,次日凌晨5时再关闭电源断电。

自从架设电网后,秦某的农田再也没有被野生动物破坏了,而且被电网打死的野生动物成了秦某的另一项收入。

“野猪、黄麂、山鸡、山兔我都卖过,每次都是让人晚上找我拿。”秦某供述,架设电网3年,其先后卖出多只野生动物,获利不菲。 

非法设电网电伤路人酿悲剧

2023年12月,被害人黄某前往秦某农田所在的山坡上挖树根,经过秦某架设电网附近时,不慎被裸露在外的电网余电击伤,黄某的右臂和右腿瞬间失去知觉。

黄某报警当晚,警方顺着电线找到秦某家中,并在其家中冰箱内查获疑似野生动物死物14只。

经鉴定,黄某人体损伤程度为电击伤(1度)轻伤二级。 秦某家中查获的疑似野生动物分别为黄麂、山獾、山猪、山鸡、山兔。其中,黄麂、山獾、山兔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和《湖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山猪于2023年6月30日移除《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山鸡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电网即使在关闭状态下仍有余电,如果在高电压电容器开启状态下,物体接触到电网后,电压可达到8000伏,1米范围内就能致人死亡,我十分清楚这个的危险性。”今年3月1日,该案移送至张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讯问中秦某承认,2019年以来,村里的护林员多次上门宣传私拉电网和捕售野物是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制止,但他总是抱有侥幸心理,不以为意。 

检察官到案发地现场开展普法

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秦某擅自架设电网非法捕猎,其使用高电压电容器接通电网捕杀了大量珍贵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价值30840元,且其私设电网行为还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危险。今年3月15日,张湾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狩猎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秦某提起公诉。

4月23日,该案在案发地柏林镇新时代文化广场公开审理,50余名村民参与旁听。“我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今后一定多参加公益活动,请法庭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秦某当庭悔罪认罪的话语,引起旁听人员的阵阵热议。

“一次现场庭审,胜过百张宣传册。”柏林镇相关负责人表示,把庭审课堂搬到案发地、村民家门口,通过家门口“公开庭审+现场普法”的方式,打通法治宣传的“最后一公里”,让广大群众通过身边的真实案例,切实感受到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后应当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一举两得。

在庭审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对现场村民进行法治宣传,讲解私自架设电网的危害性,并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


责任编辑:韦武霞 值班主任: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