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俐燃
通讯员 魏鸣
近日,湖北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中伦集团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预告登记证明,这是潜江市首例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
不动产登记证明
根据有关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需完全缴纳出让价款和契税后,才能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进而开展项目后续建设。今年4月,中伦集团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首次缴纳50%土地出让价款。为确保项目进度,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介入,上门服务,指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首席服务员”负责,快速为企业办理了预告登记证明。
据了解,今年6月,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出台《潜江市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工作方案》,探索推行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为减轻企业负担,破解企业发展用地问题提供解决办法。下一步,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将围绕“先行区试点”改革、加强要素保障、提升涉企服务和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精准发力,为潜江打造“一城三基地”奋力推进四化同步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