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客户端

武汉法院冬日暖阳 “执”护民生

极目新闻 2026-01-29 20:14:03 阅读量:

极目新闻通讯员邓爽 贺玉琼 周颖桐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武汉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理念,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努力守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赔偿款”当场支付

执行法官(右一)释法说理后,被执行人支付了全部款项

“法官,感谢你们,帮我母亲要回了赔偿款!”近日,申请人郑某的儿子给东湖高新区法院执行法官打来电话,对法院的高效执行表示感谢。

事情要从数月前说起,一场由王某负全责的交通事故,造成年逾六旬的郑某腰椎骨折并落下十级伤残。东湖高新区法院判决王某赔偿郑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支付款项,郑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致电王某,均无人接听;前往王某的户籍地址寻找,发现他未在此居住。经深入走访调查,执行法官掌握到一条线索:王某可能搬到某小区居住了。

执行法官决定去找找。小区内,一辆停在角落的白色小型客车引起了执行法官的注意,这车正是王某的车。

“车身干净且无明显落叶,近期应在使用。”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在原地蹲守。半个多小时后,一个身影从楼道闪出,低头疾步走向车辆——正是王某!执行法官当场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但王某直言没钱,不愿支付赔偿款。执行法官见状,现场释法明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你再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依法扣押你名下车辆。”

“扣车?”王某一听,脸色变了,表示愿意联系亲友转账。没多久,款项全部到账,郑某及时拿到全部赔偿款。

“工伤款”全部到位

执行法官(右二)向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送达法律文书。

数年前,某建筑公司职工陈某在高空作业中意外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构成九级伤残。陈某就赔偿事宜与公司多次沟通无果后,诉至江夏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赔偿陈某一系列损失。判决生效后,陈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陈某受伤之后,暂时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近几年以打散工为主,收入不稳定,治病也花了不少钱,经济比较困难。执行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要尽快找到突破口,为陈某解困”。

执行法官迅速展开财产调查,并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督促公司尽快支付赔偿款。孙某却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由,直接予以拒绝。

鉴于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向公司送达《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预警告知书》和《失信预警通知书》。

收到两份预警文书后,孙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告知法官公司对另一家建筑公司有部分工程款还没结算,可以用这笔钱来偿还。

执行法官随即前往该建筑公司核实情况。经过现场沟通与释法明理,该公司表示愿意协助法院执行。两天后,赔偿款一次性汇至陈某账户。

“医疗费”及时兑现

执行法官(右一)现场向吴某释法

因某餐厅工作人员将油污水倾倒在路面,路人周某不慎滑倒,经检查,确诊为右胫骨粉碎性骨折。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遂诉至江汉区法院。法院判决该餐厅赔偿周某医疗费等损失。因该餐厅迟迟未履行判决,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经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该餐厅属于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者吴某不仅未履行义务,反而在执行立案后快速将餐厅转让,且在提交的《财产申报表》中称“名下无任何财产”。

执行法官随即联系吴某,责令其尽快履行判决,但吴某态度强硬,坚称自己不是餐厅经营者,不应承担责任。

执行法官当即向吴某释明:“餐厅在你经营期间产生的债务,依法应由你承担责任”。眼见推脱不掉,吴某又改口称没钱。

执行法官随后开展实地调查,发现该餐厅虽已转让,但实际仍由吴某经营,且该餐厅经营状况较好,与吴某申报的情况明显不符。

“伤者还等着医疗费,被执行人却想逃避执行,不能助长这种坏风气。”执行法官依法调取了吴某的微信交易记录,发现自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以来,其微信账户每月均有几万元至十几万元不等的经营流水。

掌握证据后,执行法官当即约谈吴某。面对大额流水明细,吴某仍辩称“这些钱都是借款”,但始终不能自圆其说。执行法官严肃告知吴某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可吴某依旧置若罔闻,拒不配合执行工作。

鉴于吴某隐瞒财产、拒不履行的行为,合议庭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法官宣读拘留决定书后,吴某慌了,主动履行支付义务,周某的医疗费随即顺利到账。

责任编辑:孙婷婷 审核人:向清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