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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办游泳卡 场馆停业不退钱

厦门日报 2023-09-21 11:36:25 阅读量:

文/图厦门日报记者薛尧

“五千元办了张游泳卡,不久游泳馆就停业,钱也没退。”近日市民陈女士拨打本报968820热线称自己遇上这样一件烦心事。游泳馆突然关闭,接下来这些会员的充值卡应该如何处理?记者走访调查,并咨询市场监管部门解决问题。

【现场】

8月底办卡 9月场馆关门

“8月底我刚续费了一张五千元的亲子游泳卡,结果还没开卡,游泳馆就通知说暂停营业了。”9月19日上午记者联系上陈女士,陈女士称,她生完宝宝后,一直在位于台湾山庄的漾子亲水馆购买游泳卡,带孩子游泳,今年8月底,门店推出优惠活动,工作人员称购买年卡可享受折扣,因为考虑到自己确实有这方面需求,她就为游泳卡续费了五千元。

9月6日,陈女士收到游泳馆客服发来的微信,对方称,由于场地租约和房东存在纠纷等问题,门店将于9月7日起暂停营业。

“收到信息后,我第一时间联系客服申请退款,客服只是说帮我进行登记,就没有其他回复了。”陈女士称,像她这样在8月底进行充值的会员还有不少。

另一名会员刘女士也告诉记者,游泳馆当时称有周年庆活动,续费有优惠,她才买了游泳课的套餐包,花费了近2万元,同样也是一节课没有上。

当天中午,记者按照陈女士提供的地址,来到位于台湾山庄1061号漾子亲水馆门店,此时门店外侧大门紧锁,记者顺着大门往里看,游泳馆内并无工作人员。随后记者拨打了门店负责人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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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的游泳馆大门紧锁,内部没有工作人员。

【部门】

已进行系统锁定 拟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记者将此情况反映给了思明区市场监管部门。思明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立即帮助陈女士联系漾子亲水馆(厦门霖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拨打对方负责人电话,同样始终没有应答。

经现场核查,该企业不在原址办公,市场监管部门已将该公司在登记系统中进行锁定,并拟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声音】

律师:游泳馆已构成违约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认为,该亲子游泳馆在向消费者收取预付款时即与消费者约定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服务,现该游泳馆无法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退回已支付款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许东提醒,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应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如已签订合同,因合同履行而发生争议,可依据合同约定予以解决,亦可到相应的市场监督管理所或者拨打福建省12315热线寻求帮助。甚至,如经营者已停业或者无法联系,则经营者可能涉嫌恶意侵占他人财产,消费者可向公安部门报案。

责任编辑:韦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