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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达茂旗:打击文物犯罪活动,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包头日报 2023-02-27 23:20:37 阅读量:

加强文物行政执法,是贯彻落实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维护文物保护法律权威,筑牢文物安全底线的重要举措。我旗历史遗迹分布广,文物古迹众多,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过程中,我旗境内共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515个,占包头市一半;共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2个,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4个、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6个、包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2个;共有汉、北魏、金代古长城382公里,占全市古长城总长度的70%;包头草原岩画2800余幅;博物馆馆藏文物548件套。

近年来,我旗文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与公安机关等多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狠抓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使全旗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发展轨道。

一、达茂旗文物保护现状

(一)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规

每年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等重点节日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博物馆条例》等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图片和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利用下乡调查或从事文物保护工作的同时,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文物保护的政策法规,动员文物点周边农牧民义务承担文物安全巡视工作。

(二)不断完善保护机构和机制

旗文保中心和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局常年对全旗1.8万平方公里辖区内进行不间段的巡查保护。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力度,2013年9月在自治区文化厅与内蒙古武警总队的核准批复下,在达茂旗建立了“草原神鹰”工程,进一步加强了警民共建联合打击破坏古文化、古遗址文物保护长效联动机制,此机制尚属全国首例,得到了自治区推广。2014年成立了六方联动马背巡逻队,2017年成立了由政府副旗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达茂旗文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文物安全管理联动机制,2022年旗文旅局与全旗12个苏木乡镇和2家文物单位签订了文物安全承诺书,同时继续把文物安全作为旗政府对苏木乡镇和机关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持续加大文物安全保护力度

2021年以来,我旗先后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答堡子城址和敖伦苏木城遗址实施了包括三维声敏预警报警系统、视频与声音复合子系统、紧急广播子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的安防工程,对城址的周界、出入口、通道等重要位置进行有效安全防范,同时针对上述文保单位聘任了安防员,从而有效避免非法入侵和盗掘事件发生。

与此同时,旗文管部门配合上级文物部门对我旗各个项目的实施进行现场勘查,并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讲解,提高施工人员文物保护意识,避免未发现的墓葬和文物遭到破坏和盗掘。

(四)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文物犯罪活动

面对日益严峻的文物安全形势,旗文物部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文物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5月我旗成功破获了震惊全国的“5·02”、“5·03”盗掘古墓及倒卖文物案件,追缴回大量国家珍贵文物317件。2017年,“草原神鹰”分别破获2起盗掘、倒卖古墓葬出土器物的犯罪嫌疑人,对破坏和盗掘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的犯罪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

二、今后工作方向及思路

下一步,旗文物部门将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上级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坚定文物案件必破的决心,积极会同旗公安部门持续推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不断开创我旗打防文物犯罪工作新局面。

(一)集中开展加强文物保护和打击文物犯罪相关宣传活动,利用重要节日、重大节庆活动和文物日常巡查进行相关宣传,增强警示教育、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同时与公安部门联合设立文物犯罪举报热线及平台,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打击文物犯罪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人防与技防双管齐下的工作效应,完善旗、苏木乡镇、村嘎查(街道)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吸纳更多的文物志愿者参与文物日常巡查和民间文物走私的暗访工作。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加强对重点文物单位安防设施投入,从而提升科级安防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各项联动机制,加强公安、文物、市场、网信、苏木乡镇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强信息交流,建立全链条打击文物犯罪网络。突出工作重点,把打击矛头对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对准盗窃、损毁石刻文物、革命文物等犯罪,紧盯地下文物市场和网上交易平台,坚决遏制文物犯罪多发势头,切实保护重点文物安全。

责任编辑:简俊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