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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发被逮捕,曾被通报搞权色、钱色交易

极目新闻 2024-05-08 18:34:14 阅读量: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5月8日消息,江西省抚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吴建发(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吴建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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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吴建发,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江西抚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吴建发长期在抚州工作,曾任抚州地(市)委政研室副主任、主任,抚州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抚州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等职。

2010年,吴建发任抚州市卫生局局长,2012年任抚州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2019年任抚州市委教育体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2020年5月,吴建发任抚州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2021年10月卸任。

2023年10月30日,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抚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吴建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对抚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吴建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今年3月,吴建发被开除党籍。

经查,吴建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背离党中央要求,滥权妄为;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道德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建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建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极目新闻综合高检网、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中国江西网

责任编辑:李伟 值班主任:魏曦 校对:苏新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