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沈蒙和戴欣怡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去年3月起正式实施,老师可对学生适当实施教育惩戒。但熊孩子在学校调皮捣蛋,老师该怎么罚,惩戒的“度”该如何把控?
新学期,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发布了学校首份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立刻受到关注。
这份细则界定了五类需要教育惩戒的行为,具体包括: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打架斗殴,欺凌同学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公共环境或形象的;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并根据失范行为的情节,对不同年级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惩戒形式。
细则明确的具体惩戒行为有27条,包括,无故迟到累计达3次及以上,旷课、逃学1次及以上的;经常使用不文明用语且拒不改正,对同学与班级造成不良影响的;怂恿、指使他人做出不良行为的;高空抛物,无论是否危害到其他人的等等。
教育惩戒实施细则
目的是约束规范,不是惩罚
胜利实验学校副校长李雪慧介绍,学校从今年8月开始着手研制这份文件,制定期间,学校多次征求家委、老师们的意见和建议。实施细则经由学校法律顾问专业指导,校级家委会代表、全体教师审议通过后,新学期起施行。
李校长表示,惩戒的目的是约束和规范行为,而不是惩罚,细则出台以来,并未有孩子违规受惩罚。学校也对老师的教育教学管理行为增加了一套约束的办法。
对于教师的惩戒形式,细则明确——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相关惩戒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并可根据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针对不同的年级学生采取不同的惩戒方式。
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影响教学的,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没收影响教育教学的物品;
(七)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而对于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八)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九)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十)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十一)取消本学期示范生、成长生等评优评先的评比资格;
(十二)本学期思想品德等级降级;
(十三)实施上述教育惩戒后,仍拒不改正的,全校通报批评。
(十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十五)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十六)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十七)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十八)未尽事宜由全体行政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处理。
开学伊始,学校各个班级利用始业教育、班会课等组织学生共同学习实施细则,并形成班级、年级的负面行为十大清单。
学校把“戒尺”还给老师
“度”的把握,要有规则支持
惩戒是一种高难度的教育手段:过于软弱,就失去了应有的威慑力;过于严厉,就是体罚。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曾在杭城两所公办小学做过一个小调查,结果发现:73%的家长认为,老师在学校里可以惩戒学生。
同时有一条在所有的家长中达成共识——教师在对孩子进行惩戒之前,要先和家长进行沟通。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孩子进行惩戒,他们会有意见。
2018年,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采访了杭城10位小学校长,每一个人都表达了这样一个相同的观点:表扬与批评,奖励与惩罚,是教育的两种最主要的方式,缺一不可。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一点对学生来说如此,对老师来说也是一样的。
“必须要让我们所有的教育工作者明白,在惩戒学生这一点上,他们可以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而不是让他们自己去掂量把握这个度。”
去年2月,浙江就有一地率先出台教育惩戒细则——
台州市椒江区就出台《椒江区中小学教育惩戒工作实施细则》及配套实施体系。椒江二中、前所中学、学院路小学、洪家街道中心小学成为首批试点学校,涵盖城乡、义务教育全学段,开始全面探索。
试点学校之一的学院路小学,共绘制了教育惩戒细则、教育惩戒申诉、教育惩戒监督、教育惩戒执行等4个流程图,涵盖教育惩戒全过程。
学校出台教育惩戒的具体细则,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