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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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护法,来了!

各位网友好!欢迎来到楚天都市报的全国两会特别策划、全媒体专栏《墨墨的北京时间》。

先问一个问题:你知道100年前的长江是什么样子?

1903年,一个名叫威廉•埃德加•盖洛的外国人来到中国。他从上海出发,溯长江而上,沿途经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地,抵达上游四川宜宾。威廉被长江深深地吸引,留下了数百张珍贵照片。在他的镜头里,长江美丽纯净,是一条未经污染的河流,他毫不犹豫地捧起江水来喝。

人类抒发对江河热爱的最直接方式,莫过于饮一口江河水。从北宋李之仪的“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到余光中的“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酒一样的长江水”,对于滋润着中国1/5国土、哺育着中国1/4人口的长江,我们总有表达不完的情感。

可如今,当捧饮一瓢长江水成为奢望,我们该做些什么?

其实,我今天想跟大家分享的,是“长江法”与两位湖北人的故事。

让我们回到全国两会现场。今天中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外交老将”张业遂第二次作为大会发言人亮相。这位湖北老乡,在发布会上公布了一件振奋人心的事情:长江保护法,被列入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就像长江从雪山向我们走来,“长江法”向长江走来,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等待。

最早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制定“长江法”的,也是一位湖北人。她就是去年全国两会在首场“委员通道”上亮相的吕忠梅。当时,她的一句“我的职责就是让委员说了不白说!”,成为委员通道上的经典回答。

吕忠梅现任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此前,她曾连任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先后三次领衔提出议案,多次向有关部门建议,对长江保护进行立法。

2011年全国两会上,我曾就“长江法”专访过吕忠梅。她告诉我,从1996年开始,她就和同事着手做长江流域资源保护法律研究。2003年,第一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她就揣着制定《长江法》的议案来到北京。

目前,我国与长江相关法律的有数十部,《水法》难道不适用于长江?《水污染防治法》难道不适用于长江?为什么要为长江立专门保护法?

推动长江法的过程中,这样的质疑声如影随形。吕忠梅始终向前,她坚定一点:长江流域涉及19个省市区,又是非常复杂的巨大系统,制定专门法律是协调复杂利益关系的最正确方式。

2016年初,长江大保护战略提出。在当年的全国两会上,为长江立法的呼声不绝于耳。吕忠梅领衔的30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联名议案,希望能够尽快将“长江法”列入人大立法计划。

这一次,长江法终于被推上“快车道”——当年,联名议案被审查通过;第二年,《长江保护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第三年,也就是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武汉召开座谈会,宣布启动长江保护立法工作。

现在,《长江保护法》面世的时间表,则再次提速为2019年。

“为长江立法不易,立‘良法’更重要。”作为“长江法”国家重大项目课题组首席专家,吕忠梅认为,首先必须突破部门立法模式,创立流域立法的新法理,从而为长江经济带发展奠定良法善治的基础。

“一条河流,一部法律”,是近代水事立法的重要经验,莱茵河、塞纳河的治理,都是注重流域立法、践行流域治理理念、建立流域共治机制的结果。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的事,很多时候难就难在这个“共”字。我们看到,告别过去的“九龙治水”,政府机构改革已经迈出了打通相关部门职权的第一步。

我们期待,长江早日盼来“良法”,进一步打通有碍长江保护的瓶颈,为长江经济带立下绿色发展的规矩,让捧饮一瓢长江水早日成为现实,让母亲河自在、健康、生生不息。

好,今天咱们就说到这儿。明天,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李克强总理将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明天,《墨墨的北京时间》将为您讲述总理报告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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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吸引众多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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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记记者席地而坐,及时发回新闻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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