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极目新闻1月29日讯(记者李曼英 摄影记者邹斌)临近春节,买点常用药以备不时之需,成为一些家庭的选择。连日来,多位武汉市民致电本报反映,以前在药店实名登记就可购买的感冒药、咳嗽药,最近都不能随便买了。

1月27日,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已发出通知,要求零售药店销售感冒药、退热药、止咳药等药品时,购药人员必须提供执业医师开具的医院处方。28日,记者探访江城20多家药店发现,这一通知已在各零售药店落地执行。

买感冒药需要处方

春节长假快要到了,几天前,武昌区刘女士想,家里既有老人又有小孩,得提前备点常用药。但让她意外的是,她到附近药房购买感冒药、咳嗽药时,被告知需要医院的处方才能购买。

东西湖区的黄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她有些嗓子疼、鼻塞,想买点感冒药在家服用。不料,她跑了好几家药店,都因她没有医生开具的处方而未果。而以前,她到药店买感冒药时,只要不发烧,凭身份证就能购买。

前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零售药店销售感冒药、退热药、止咳药等药品时,应督促购药人员使用个人手机,扫描购药登记系统二维码,如实填写购药人员的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本人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上传平台。其中,零售药店销售退热药、止咳药等药品时,购药人员必须提供执业医师开具的医院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药店遵照处方销售药品。

新规已在江城落地

通知落实情况如何?28日,记者探访了武昌区、硚口区、汉阳区、江汉区、洪山区、东西湖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20多家药店,发现新规已在各零售药店落地执行。

“本月中旬开始,来我们药店买含有退烧成分的药物,就需要提供处方了。”武昌区一家药店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新要求,该店要扫码登记购买感冒、止咳、退烧等药物的人员信息并如实上报,不得漏登漏报。自1月16日起,购药人员必须凭公立医院医生现场开具的处方,才能购买退热药、止咳药,医疗平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无效。药店必须确保处方真实有效,还要保存处方备查。

东西湖区一家药店门口的《承诺告知书》写道:“自2021年1月19日起,零售药店必须凭医院处方销售退热、止咳药品,处方必须留存备查。”记者拨打告知书上的监督电话,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及时接听,并证实了告知书的内容。药店工作人员介绍,凭三甲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开具的正规处方,都可以购买退热药、止咳药。

“每个区的情况不完全相同,药店接到通知的时间也不一样,但现在应该是全市都开始执行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一家连锁药店的工作人员说。

自行用药存在风险

28日,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武汉市场的感冒药、退热药、止咳药等药品供应充足,请市民理性购买、安全用药。

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呼吸与危重症学科主任鲍敏提醒,目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管理时期,需要加大防控力度,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的病人,应及时到医院就诊,而不是自行服药解决。不同的呼吸道疾病,如普通感冒、流感、新冠肺炎等,往往会有同样的临床表现,患者自行买药服用,既容易延误病情,也不符合疫情常态化管理的要求。

此外,市民大多对药物缺乏专业了解,自行服药会带来安全隐患。鲍敏接诊过的患者中,有人自行将中成药搭配西药一起服用,并因此引发肝功能异常。因为这两种药都含有退烧成分,患者相当于摄入了加倍的剂量。

鲍敏建议,没有症状的市民,不要囤积感冒药、止咳药等。由于药品具有有效期,储存过多药品,存在质量隐患。


责任编辑:胥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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