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亿存款“不翼而飞”,储户状告广西银保监局案择期宣判
极目新闻 2022-06-30 13:11:29 阅读量:

极目新闻记者 赵德龙

视频剪辑 赵德龙


6月30日上午,此前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2.5亿存款“不翼而飞”事件中,储户段女士起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案,在南宁铁路运输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极目新闻记者从段女士处获悉,该案并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2019年,多位储户因轻信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工作人员梁建红的高息许诺,在其工作的银行存入大笔资金,后梁事发被查,储户方才知道此前存款账单为假账单,储户们总额高达2.5亿多元的存款也不翼而飞。2021年11月,关于梁建红及其同伙涉嫌盗窃罪、诈骗罪等罪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无期徒刑,并处罚金320万元(极目新闻此前报道)。

2022年6月,原告储户段女士对广西银保监局提起行政诉讼。其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储户因在2021年11月17日,向广西银保监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该局披露原告持有的大额存单在工商银行“不翼而飞”的具体相关信息,该局给与的答复不准确。“只有了解清楚存款不翼而飞的过程,才能够确认工商银行在案件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下一步如何启动对工商银行的追责,所以他们向广西银保监局提起行政诉讼。”周兆成说,该案今天未当庭宣判。

周兆成律师介绍,广西银保监局曾在2021年12月1日作出编号为(2021)30号《广西银保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函》,但该函并没有如实进行回复。其答复强调涉案人员时某通过“02920个人转账”交易(柜面业务集成交易)办理了定期存单销户支取。但是,这一答复又与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2020年11月6日的答复“未发现存在为储蓄账户办理转账结算的情况”相矛盾。

周兆成律师认为,大额存单提前支取,要么取现金,要么退回同名银行卡,根本不存在可以向第三方转账。所以,被告广西银保监局这一答复不准确。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所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被告重新披露大额存款不翼而飞的细节。被告广西银保监局在庭审中,对原告的主张予以否定,认为自己已经将获取的时某代理支取的操作流程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提供给原告,同时,认为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属于对公开信息的理解问题,认为超过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责任编辑:张宏群